新税协发[2019]47号
转发关于中税协和新疆税协联合
举办税务师行业综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了提升税务师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更好地促进我区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中税协和新疆税协在乌鲁木齐联合举办税务师行业综合业务培训班(中税协秘发[2019]040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参加培训人员须登陆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面授培训班报名,报名后经新税协审核,收到确认短信,视为报名成功。因场地所限,各所须按照预报名人数报名。超出人数新税协将不予审核通过。请尽早完成报名工作;
二、我区税务师事务所参加培训的人员全部免收培训费,由新税协承担;
三、本期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所有参训人员的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请自行安排食宿。如有需要在乌鲁木齐昆仑宾馆(八楼)住宿用餐的,请于7月22日前与协会联系,以便酒店预留房间和安排用餐;
四、参加培训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严格遵守会场秩序,自觉维护我区税务师行业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本期培训的相关事宜请与新税协联系。
协会联系人:韩梅 0991-8849286。
附件:中税协《关于中税协和新疆税协联合举办税务师行业综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0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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