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协发【2022】39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近日,财政部修订后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印发执行。此次修订是为了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需要,涉及货物类品目、工程类品目和服务类品目等全部三类品目。现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2022修订)(财库【2022】31号)转发你们,请各税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学习,把握上述变化,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gov.cn),积极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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