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协发[2013]2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赴内地两基地培训人员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及工作需求,近期,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研究制定了2013年继续教育(常规)培训计划(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培训基地培训计划、西部培训基地培训计划和企业所得税高端业务培训项目计划),现印发给你们,望各事务所根据培训计划要求及本所工作实际,积极组织会员做好预报名工作。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要求,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各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注税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安排好学习和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逐步提高业务技能为着力点,促进人员素质的全面提升;要舍得为智力开发投入,尽可能多的为注税人员创造去高等学府深造的机会,要充分利用中税协为注税人员提供的两基地培训资源,使教育培训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培训仍然采取预报全年度各期培训班的形式,请各事务所根据培训项目的内容认真研究,结合本所的实际进行预先报名,预报名统计表(附件二)务于2013年4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新税协。
三、培训计划中, 6月、8月和10月份,中税协在扬州培训基地(税院)和西部培训基地(西南财大)分别举办的企业所得税高端业务培训班、全国等级事务所所长培训班、新任所长培训班,培训对象主要为特级、一级注册税务师和所长,请有关税务师事务所的所长和一级注册税务师,依照中税协的要求,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无特殊情况均应如期参加培训。
四、鉴于预先报名距实际参加培训日期较长,请在报名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以确保按预报名人数如期参加培训,如确因特殊情况出现个别人员不能按预报班次参训的,各事务所应作人员调整,尽量保证参训人数,以免造成师资浪费。
五、培训预报名工作联系人:马君仙,邮址:xsxbgs@163.com,电话:0991-8849210(传真)15022999061
附件一:
表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3年继续教育(常规)培训计划(扬州)
表2: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3年继续教育(常规)培训计划(西部)
表3:企业所得税高端业务培训项目计划
附件二:税务师事务所参加2013扬州税院培训基地培训班和西部培训基地培训班预报名统计表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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