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协发[2021]22号
关于组织我区税务师行业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并完成志愿者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组织开展税务师行业服务个人所得税志愿者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招募税收志愿者的公告》要求,经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研究决定组织我区税务师行业积极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并完成志愿者服务个人所得税信息采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 积极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报名方式及服务方式:
(一)报名方式。税收志愿者申请人可就近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现场报名,并按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指导提供身份信息、所在地区、工作单位或所在院校、专业技能、服务时间、服务区域、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及申请。
税收志愿者申请人也可在中国志愿服务网(https://chinavolunteer.mca.gov.cn/)注册报名,报名后需主动与所在地税务机关联系确认相关信息。
(二)志愿服务活动报名。税务机关通过中国志愿服务网-税收行业子站、办税服务场所等渠道发布税收志愿服务活动,税收志愿者可在中国志愿服务网-税收行业子站报名参与。
(三)签订协议。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志愿服务活动报名情况,确定税收志愿者名单,并与税收志愿者签订《税收志愿服务协议》,根据活动实际需要,对税收志愿者开展个税政策、信息系统操作等专项业务技能培训。
(四)上岗服务。税收志愿者凭签订的《税收志愿服务协议》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活动或活动发布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参与岗前培训、签订志愿服务承诺书、领取需佩戴的志愿服务标识后,上岗提供志愿服务。
二、做好税务师行业服务个人所得税志愿者信息采集工作
(一)凡报名参加税收志愿服务活动的行业人员,个人会员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税务师行业服务个人所得税志愿者信息采集”模块 http://hy.ecctaa.com/hygl/work/hygl/zhiyuanzhe/pcbaoming/indexpc.jsp),完成志愿者报名申请,注册成为服务个人所得税志愿者。
(二)定期统计服务个税志愿活动具体情况,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个税志愿填报”模块(http://www.ecctaa.com/wz/work/portal/index.jep)填报相应内容(依据积分标准计算的结果将用于中税协日后开展各项表彰时参考使用),填报工作持续至2021年6月30日。(《中税协关于组织开展税务师行业服务个人所得税志愿者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二)。
三、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新疆税协联系。
联系人:韩梅 联系电话:0991-8849286
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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