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协发[2016]8号
关于做好2016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于2016年4月开展以“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的第2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并制定了方案,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修订2016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中税协发[2016]017号)要求,全行业要按照税务总局税收宣传月活动统一安排,结合税务师行业自身特点,积极配合当地税务机关,因地制宜地开展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 突出重点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紧紧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这一主题,重点做好两个宣传:一是紧紧围绕全面营改增的政策宣传,税务师行业在助推营改增试点、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促进诚信纳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宣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加强税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专业人员素质,促进税收事业和税务师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积极参与 大造声势
为扩大税务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力,新税协将根据中税协的要求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组织参与第六届“税法和税务师知识竞赛”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将与《注册税务师》杂志社联合举办第六届“税法和税务师知识竞赛”活动(竞赛题目将增加营改增的内容,题目将刊登在中税协网站、微信和《注册税务师》第四期上)。各税务师事务所要组织本所从业人员及企业、院校等社会人员,积极参与活动,并主动向税务机关汇报,争取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达到宣传税法知识,提高税务师社会认知度的目标;
二是开展税务师进校园宣讲活动。新税协将制作宣传册,组织人员走进在乌市的新疆财经大学、新疆农业大学、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等3所高校,向应届毕业生、在校生进行诚信纳税教育,宣传营改增政策,宣传税务师考试的重要意义以及在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就业的优势等。除了财经院校外,只要开设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的综合类大学都可以列入进校园活动范围。各税务师事务所要积极组织从业人员进校园开展宣讲活动,扩大宣传范围;
三是举办“涉税业务培训班”。新税协拟于4月中下旬举办营改增、所得税等涉税业务培训班,聘请自治区国税局相关业务处室的工作人员担任授课老师,重点解读政策及业务。各税务师事务所要积极组织本所业务骨干及师资参加培训,并积极举办培训班,组织本所及企业、社会人员参加培训。
三、改进方式 提升实效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按照中税协和新税协的部署,广泛开展“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系列宣传活动。一要结合税务师行业的特点,积极参与到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中。要主动向当地税务机关汇报活动方案,争取税务机关的大力支持。加强对本地区行业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广泛发动从业人员参与到行业宣传工作中来;二要统筹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巩固电视、电台、报纸、杂志等传统宣传阵地,积极拓展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平台,着力构建覆盖广、影响大的行业宣传平台,实现行业宣传的全方位和立体化。
四、认真总结 及时反馈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及时做好宣传活动的信息交流和工作总结,并于4月25日前上报新税协。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活动和做法,新税协将在新疆注册税务师网站上进行报道。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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