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协发[2016]9号
转发中税协《关于免费提供数据采集软件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免费提供数据采集软件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6】01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下载使用并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在使用数据采集软件时,应以《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为约束,各事务所应高度重视与数据采集软件的保密和知识产权等内容。为确保企业数据安全,在取得使用企业数据时,请不要将数据上传到云端组内共享,使用人员也应注意企业数据保密工作。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新税协联系并统一反馈到中税协进行答复或直接与中税协或江苏税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2016年4月8日

打印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10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