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协发[2016]5号
转发中税协《关于印发<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鉴证管理”系统变更说明>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印发<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鉴证管理”系统变更说明>的通知》(中税协发[2016]00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做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原“鉴证管理”系统名称变更为“业务报备”系统,于2016年1月18日正式启用,变更后的业务报备分为“一键报备”和“标准流程报备”两大报备流程。为保证报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报备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人员学习,指派专人负责业务报备工作。
二、要求各所2016年全部类型的业务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业务报备”(包括涉税鉴证业务、涉税服务业务、其他业务等业务)。业务备案后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可生成带有二维码的报告封面,以供报告使用人进行扫描验真,提高业务的公信力。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的标准流程,是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事务所生存与发展,为加强事务所信息化管理,各事务所应创造条件,力争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的标准流程报备工作。
四、业务报备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检查、等级认定、评选优秀的参考指标。
二、要求各所2016年全部类型的业务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业务报备”(包括涉税鉴证业务、涉税服务业务、其他业务等业务)。业务备案后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可生成带有二维码的报告封面,以供报告使用人进行扫描验真,提高业务的公信力。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的标准流程,是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事务所生存与发展,为加强事务所信息化管理,各事务所应创造条件,力争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的标准流程报备工作。
四、业务报备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检查、等级认定、评选优秀的参考指标。
二0一六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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