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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7-05-02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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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协发[2017]21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27号)转发给你们,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要求,请税务师事务所积极协助税务机关做好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请各税务师事务所主动与当地税务机关联系,积极协助税务机关重点做好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出现税负上升的一般纳税人以及原增值税行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的政策辅导工作。

        二、 税务师事务所要以网络平台、培训、顾问等多种形

式,帮助纳税人熟练掌握增值税应税行为界定、进项税额抵扣、应纳税额计算和发票开具等政策规定和办税流程;辅导纳税人充分了解减免税、超税负即征即退、简易方法计税等规定,确保其对营改增优惠政策和过渡安排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三、 税务师事务所要发挥行业的专业优势,研究制定帮助纳税人防范增值税风险的方案和工作指南,并做好宣讲、辅导,尤其是在增值税进项抵扣方面引导纳税人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抵扣比例,力争实现应抵尽抵,防范虚开、虚抵等风险。

        四、 对营改增后税负上升的企业,开展专题辅导和调研测算,研究提出完善相关政策的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协会。协会会加强与税务机关联系,落实三方沟通机制,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营改增带来的减税红利。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27号)

 

 

                              二0一七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