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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税协《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通告〉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4-05-0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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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协发[2014]18号

 

 

转发中税协《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通告〉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通告》(中税协发[2014]020号)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事务所务必抓紧组织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于5月12日-5月20日期间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进行报名(www.chinatax.gov.cn)。各事务所并将报名的情况及人员向新税协秘书处报备,以便了解和掌握情况。

联系人:君仙,电话:0991-8849210

附件: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通告》的通知
文件类型: .pdf c740a8e199cf086f54357c4a8e1ce539.pdf (88.96 KB)

 

                   二○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