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协发[2013]34号
转发《关于推荐选拔国家税务总局首批全国税务 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训对象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下发的《关于推荐选拔国家税务总局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训对象的通知》(中税协发[2013]086号)转发给你们,请有关事务所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对符合选拔条件的一级注册税务师进行上报,并填写《首批全国税务领导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报表》,协会将根据各事务所上报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平时表现择优排序并推荐至中税协。
现将中税协下发的《关于推荐选拔国家税务总局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训对象的通知》(中税协发[2013]086号)转发给你们,请有关事务所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对符合选拔条件的一级注册税务师进行上报,并填写《首批全国税务领导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报表》,协会将根据各事务所上报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平时表现择优排序并推荐至中税协。
各事务所务必于2013年10月10日12点前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上报至新税协,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寻亚茹
联系电话:0991-2614351
附件:
附件:
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0一三年十月八日
二0一三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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