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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切实做好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3-09-1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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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协发[2023]48号
 
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切实做好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挥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作用”“相关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准则制度进行执业,并在配合财会监督执法中提供专业意见”的有关要求,规范涉税专业服务执业行为,保障服务质量,提高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职业道德水准,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涉税专业服务当事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于日前发布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以下简称“两则”),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也已于日前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切实做好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3】46号),现转发你们,请各税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领会“两则”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两则”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全区税务师行业、特别是成立党支部的税务师事务所,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两则”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把握学习贯彻“两则”的要义,结合行业业务指引,督促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严格执行准则制度和指引要求,扎实做好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和涉税专业服务的各项工作。
      二、认真学习,强化自律监管。各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涉税服务人员学深弄通“两则”内容,强化涉税服务人员实施“两则”的自律监管,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两则”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行业服务质量。
各税务师事务所在学习贯彻“两则”过程中遇到疑惑,请及时向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反映。
      联系人:马君仙  0991-8849210,15022999061
 
附件:中税协《关于贯彻落实<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切实做好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3】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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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