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协发[2025]8号
关于开展2025年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党委对税务师行业加强自律监管工作的要求,提升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防范执业风险,促进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关于开展2025年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5〕41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加入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新疆税协)的单位会员和在事务所工作的个人会员。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年度检查办法》规定,检查会员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业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税务师协会章程、自律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及职业道德的情况。
(二)专项检查。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检查会员自2025年5月1日以来贯彻落实行业行政管理要求的情况。主要检查税务师事务所是否报送基本信息并作出信用承诺,取得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是否督促从业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经实名认证,取得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是否如实向税务机关报送业务委托协议要素信息;是否如实向税务机关报送专业税务顾问、税务合规计划、涉税鉴证和纳税情况审查业务要素信息;是否加强事务所合规建设,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质量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机制,规范承揽和开展业务;是否建立业务记录制度,记录执业过程并形成工作底稿等内容。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实行会员全面自查自纠与协会核查评估、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自查自纠。会员于2025年9月 1日至9月15日期间,重点围绕党的建设、执业资质、执业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对照行业监管要求,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以自查为契机,改进内部管理,补齐业务短板,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自查自纠后,各税务师事务所通过网络报送资料方式提交检查资料,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http://wz.cctaaedu.cn/wz/work/portal/login_pc.jsp),统一在“资料申报”模块上传检查资料,以PDF压缩包格式上传,压缩包名称为“xxx税务师事务所自律检查材料”(上报资料详见附件1—4)。
(二)核查抽查。2025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为新疆税协资料审核、实地抽查阶段,新疆税协对税务师事务所报送的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案头核查,参考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税务机关行政监管等信息数据,对事务所自查自纠结果提出评估意见,并按照一定比例开展实地抽查工作。
(三)总结评估。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为总结评估阶段,新疆税协对存在问题的事务所和税务师提出整改意见,将行业自律检查工作情况向中税协进行总结上报。
新疆税协联系人:梁晓叶
联系电话:0991-8849210、13899920924(微信同号)
附件:
3.税务师事务所人员情况表
4.专项检查调查表
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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