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协发[2017]29号
关于发放参加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基金及奖金的方案
为了促进我区参加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的开展,经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研究决定,发放参加活动的基金及奖金,方案如下:
一、 给予我区承办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的五所税务师
事务所发放活动基金,每个事务所发放5000元(合计25000元):
(一) 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新疆有限公司
(二) 尤尼泰新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 中汇新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 新疆中兴税务师事务所
(五) 石河子绿洲税务师事务所
二、 给予组织参加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的五所高校发放活动基金,每个学校发放5000元(合计25000元):
(一) 新疆财经大学
(二)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三) 新疆石河子大学
(四) 新疆塔里木大学
(五)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
三、 给予我区在全国税法知识竞赛活动中进入决赛的选手发放奖金,每人奖励现金1000元;
四、 给予在竞赛中取得名次,获得中税协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新税协另行发放同等金额的奖金:
(一) 个人奖:
一等奖,各奖励现金10000元;
二等奖,各奖励现金5000元;
三等奖,各奖励现金2000元。
(二) 团体奖(机关企事业单位组和高等院校组):
一等奖,现金50000元;
二等奖,现金30000元;
三等奖,现金20000元;
卓越奖,现金10000元。
(三) 组织奖:
优秀高等院校奖,现金10000元;
优秀税务师事务所奖,现金10000元。
五、 对于在我区组织参赛活动中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新税协将给予奖励:
(一) 单位组织奖(3名),各奖励现金5000元(合计15000元),依据各事务所组织本所人员和客户企业参加初赛人数排名确定;
(二) 个人组织奖(5名),各奖励现金1000元(合计5000元),奖励在组织本次活动中工作突出的税务师事务所人员。
以上奖金均为含税金额
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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