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协发[2013]10号
关于举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培训班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新税协2013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当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涉税服务的需求,经协会领导研究决定,近期将在乌鲁木齐举办一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培训班,邀请自治区税务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授课,讲解“营改增”的相关税收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3年6月16日上午10:30至17日下午19:00,6月15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新疆华瑞大厦17楼会议厅,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南路198号;
三、参加人员:
各税务师事务所业务骨干,参加人数详见名额分配表(附件一)
四、几点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辅导传授能力,便于培训学习后组织大家学习和辅导;
2、各税务师事务所务于2013年6月13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传真至新税协秘书处,如需住宿者须在报名表注明,以便联系安排住宿事宜。住宿费自理,培训费、就餐费由协会承担;
3、为便于掌握参训人数及安排就餐,参加培训人员到达华瑞大厦在总台办理住宿登记后,到6楼607室签到并领取餐票,不住宿人员可于16日上午上课前在17楼会议室前台签到并领取餐票;
4、学员自备所需学习用品;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君仙 电话:0991-8849210(传真)
新税协电子邮箱:xsxbgs@163.com
附件:
二0一三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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