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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2011年业务助理远程教育培训与考试考核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1-09-19来源:新疆税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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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协发[2011]38号
 
 
关于转发《关于2011年业务助理远程教育培训与考试考核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1年业务助理远程教育培训与考试考核办法的通知》(中税协发[2011]083号)转发你们,请各事务所组织好业务助理人员的报名和学习,在直接向中税协网校交费报名的同时,抄报新税协秘书处备案,以便于更好的掌握学习情况。
        联系人:马君仙
        电 话:0991-8849210(传真)15022999061
 
附件:关于2011年业务助理远程教育培训与考核办法的通知
              
 
                     0一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
关于2011年业务助理远程教育培训与考试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1]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方便税务师事务所内的业务助理(以下简称学员)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结合中税协网校运行初期的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学员网上学习、考试考核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与学习
    学员学习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个部分,课程内容侧重于注税行业应知应会的基础性知识、实用性技能和执业规范常识。课程设置内容详见附件一。
    学员可先试听,后选课学习,每一必修课程后附有练习题。
   二、课程考试与成绩
    学员的年度学习成绩采用百分制,由课后练习成绩、年度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两部分权重各占50%。试题库向年度内所选课程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且包括一门必修课程的学员开放。试卷内容按照学员所选课程而定,必修课内容占80%,选修课内容占20%。综合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即可打印综合成绩单。
   三、年度考试安排
    年度考试在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期间内进行,每月的10日至20日为网校开放的“年度考试”时间。学员可自行上网参加考试。考试后,系统将自动阅卷并显示得分和答案。
    学习成绩不合格的学员,年度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后仍然不合格者,需交费后,重新开始学习。
   四、学习费用与课程开通时间
    业务助理人员远程教育学习费用50元/年,直接向中税协网校交费。具体交费办法请登录中税协网校(www.cctaa-wx.cn),根据提示购买学习注册号,获得注册号并完成注册后,登录学习系统,选课学习。
    课程从8月25日起正式开通。
    咨询电话:4006997070(免长途话费)
 
 
 
 
 
 
 
附件1
2011年业务助理课程设置
 
教学内容
学时
教师
税收专题
13
赵珊
高亚军
白彦锋
涉税法律专题(公司法、证券法)
6+7+5
 奎
戴盛仪
执业风险防范
3
 定
会计专题
9+15
 炜
赵治纲
代理实务专题
12
赵珊
税务咨询服务与基本工作流程
3
陈立文
纳税审核基础专题
9
赵珊
企业基本情况和财务报表审核
6
陈立文
税收筹划基础专题
9
翟继光
案例分析
3
 定
执业规范专题
3
 定
涉税鉴证基本准则
3
 定
执业礼仪与客户服务
3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