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疆 注 册 税 务 师 协 会
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新税协发[2010]3号
关于印发《新疆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新疆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按照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依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和《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参照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的建议标准,结合新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实际,并经充分征求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和各税务师事务所的意见和认真修改,制定了《新疆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新疆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执行,望抓好落实。
附:
二0一0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印发 等级认定办法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 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新税协各领导、常务理事、理事,自治区民政厅社团处

打印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10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