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行党发〔2025〕1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党支部:
2024年,全行业各事务所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围绕行业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以行业自律管理为重点,加强诚信道德建设,认真开展规范化建设,以党建引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引领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行业党委年度工作安排,拟结合年终总结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数量
(一)评选范围:全区21个税务师事务所党支部(含联合党支部),从业党员、党务工作者。
(二)表彰数量:
1.先进基层党组织:7个;
2.优秀共产党员:23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含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支部书记)。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好。组织和带领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支部领导班子健全,责任明晰,实现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党建业务一体化融合有成果;党组织政治功能强、作用发挥强,带领党员和从业人员依法执业、诚信经营,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
2.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无党员违法违纪现象。
3.工作机制好。党的建设工作写入税务师事务所章程,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注重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党员活动场地、活动时间、活动经费有保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党的工作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建立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窗口,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注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4.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事务所管理规范,服务工作优异,积极引领行业发展,工作成绩显著,事务所年检通过,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无违规违法的行为。
5.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两个作用”发挥充分,党群关系和谐密切,党员群众信任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带头认真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党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加强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坚定,守纪律、懂规矩、敢担当。
2.带头争创业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熟悉业务、埋头苦干、乐于奉献,工作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3.带头服务群众。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坚持诚信优质服务,尽力帮助群众和客户解难事、办实事,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利益。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依法执业,无违规执业行为发生。
5.带头弘扬正气。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干净从业,维护税务师行业的社会形象。反对不正之风,敢于同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执业环境。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除符合优秀党员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注重学习党建理论,有较高的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研究和解决新时代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党务工作业绩突出。
3.工作作风扎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服务态度好,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受到党员群众的信赖和认可。
4.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为人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滥用职权,不谋取私利。
5.注重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党性修养高。
三、评选时间和程序
(一)单位自评。各事务所党支部结合年终总结,对照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搞好自评;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结合党员民主评议一并组织,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评议、支部定评的程序组织。2025年1月10日前将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申请表盖章扫描后发邮箱13999988232@163.com。各支部可以推荐本支部为先进基层党组织,9名(含)党员以下的支部推荐1名优秀党员,10名(含)党员以上的支部可推荐2名优秀党员,每个支部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与其他行业成立的联合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是税务师行业人员。
(二)检查考评。1月上旬,在前期对部分事务所党支部检查考评的基础上,由行业党委领导带相关人员,对部分事务所党支部建设、党员队伍和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评。1月中旬,组织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并将述职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主要参考。
(三)组织初审。对基层党组织推选对象,由行业党委办公室按推选标准和要求初审后,报行业党委审核确定拟表彰对象。
(四)评审公示。对拟表彰对象在行业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五)党委定评。1月下旬,行业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六)表彰通报。2月中下旬,召开行业党委扩大会,对先进党组织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发放奖品奖金。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内评先表彰活动是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学习先进、交流经验,更好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事务所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
(二)落实规定要求。各事务所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推荐审查工作,坚持原则,严格标准,认真审查,确保评先对象事迹的真实性、先进性、典型性。
(三)认真准备材料。事迹材料应围绕评选条件,实事求是,真实可信,事迹突出。事迹材料600字左右,并填入申请表中,可缩小字体和行距。 联系人:李镇峰,电话:13999988232
附件
中共新疆税务师行业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新疆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承办 2025年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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