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协发[2017]34号
转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贯彻<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近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贯彻<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意见》的通知(中税协发【2017】29号),对于如何贯彻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中税协从多方面、多角度对如何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和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2017年第13号,以下简称《公告》),是国家有关全面规范税务师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是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重要依据。结合中税协文件规定,新税协要求各税务师事务所做到以下几点:
一、组织全所人员认真学习、研读《公告》的各项规定,做到熟读、活用。
二、在依法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前提下,转变经营理念,稳步转型升级。
三、进一步提高专业化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事务所核心竞争力。
四、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平台,拓展业务渠道,促进合作共赢。
五、在坚持规范发展的前提下,逐步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高信用等级,促进行业社会公信力的提升。
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税务师事务所依照上述要求,结合本所实际,熟读文件并贯彻执行,对贯彻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新税协反馈。
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7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