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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2年度远程教育培训中营业税改增值税课程学习的说明》的通知

时间:2012-05-29来源:作者:阅读次数:
新税协发[2012]25号
 
关于转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2年度远程教育培训中营业税改增值税课程学习的说明》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为了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一中国税制的重大改革,提高注册税务师专业服务水平,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培训,现已将有关文件、工作动员和上海市税务局的培训课程上传至中税协网校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中,在2012年度的培训中做为必修类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2课时。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2年度远程教育培训中营业税改增值税课程学习的说明》转发你们,望各事务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督促各学员在完成2011年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的前提下尽快开展2012年培训课程。
附件:关于2012年度远程教育培训中营业税改增值税课程学习的说明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2年度远程教育培训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课程学习的说明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2年5月21日 【打印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从今年1月份起,国家在上海开始对原来征收营业税的部分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进行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这项改革不但影响参加试点的企业,还影响到不参加试点但与试点企业有业务关联的企业和地区。该项改革预计将在2015年推向全国。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对注税行业同样意义重大。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增值税的计算和操作要求更加复杂和专业。注册税务师作为提供税务中介服务的从业者,通过娴熟的专业技能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是职责所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为了适应这一中国税制的重大改革,提高注册税务师专业服务水平,将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便捷的网络形式,开展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和试点地区的政策规定及解读、操作指南、问题答疑、动态信息等。由于试点工作是动态的进程,培训内容将会陆续上线。截止5月中旬,已上线的内容主要是有关文件、工作动员和上海市税务局的培训课程。
为保证培训的基本质量,根据中税协的要求,在网校2012年度的培训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课程已列入必修类,学习时间应不少于2课时,课后练习成绩不得低于90分,否则将不能参加年度综合考试。
特此说明。
 中税协网校
201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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